根据《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粤民发〔2016〕184号)和《清远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清府办〔2018〕6号)精神,由市民政局对《连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连府〔2016〕34号)进行了部分修订,并于2018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截止2018年6月28日,我局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。
特此公示
连州市民政局
2018年6月28日
根据《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粤民发〔2016〕184号)和《清远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清府办〔2018〕6号)精神,由市民政局对《连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(连府〔2016〕34号)进行了部分修订,并于2018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截止2018年6月28日,我局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。
特此公示
连州市民政局
2018年6月28日